竞业禁止补充协议怎么写
竞业禁止补充协议
序号:001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保密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竞业禁止补充协议。
一、协议目的
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限制员工离职后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行业从事与其原职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避免因竞争引起的商业风险和法律纠纷。
二、协议内容
1. 指定禁业期限
离职员工同意在离职之日起,在协议另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不得与公司从事与其原职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并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在相关领域从事咨询、创业或投资等与公司业务竞争的活动。
2. 禁止从事涉密工作
离职员工同意在离职后,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敏感信息、商业机密等涉及公司利益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事与其原职务直接相关的职位、参与同行咨讯机构并接触公司竞争对手等。
3. 禁止利用商业资源
离职员工同意在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商业联系等,为自己或他人的竞争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4. 处罚措
若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在竞业禁止期内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措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公司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同时,公司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签订的其他协议,并有权要求其他解约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
5. 法律保护
本协议签署双方均声明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愿意自愿遵守,并承诺在离开当前公司之后,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经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与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共同构成全部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人:
公司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内容为竞业禁止补充协议的基本要素,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保密信息的安全,以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