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合同补充协议
演出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演出目已达成一致意见,现甲乙双方再次就演出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协议如下:
一、演出时间和地点
1.1 甲、乙双方约定演出的时间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间将由双方协商确定。
1.2 演出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双方协商确定。
二、演出内容和要求
2.1 乙方同意在演出中表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演出内容、形式及策划将由乙方提供并与甲方协商一致。
2.2 甲方同意提供合适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并保证乙方正常进行演出所需的其他配套设。
2.3 乙方应尽力以高水准的艺术表现完成演出,不得有表演失误、违背约定等情况发生。
2.4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无法履行演出义务,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演出费用与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演出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同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对应的税金,并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等税款。
3.2 演出酬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先提供开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的银行账号,并在演出结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演出酬金转账至该账号。
四、其他约定
4.1 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演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4.2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
5.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演出不能如期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演出酬金的100%。
5.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不能如期进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演出酬金的100%。
六、争议解决
6.1 本补充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人民法律。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至演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7.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章之日起生效,至演出结后,乙方正常收到演出酬金及税金之日止。
7.2 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