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后是不是还有可能被起诉控诉?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与员工之间、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有可能因为各种纠纷而诉法律。在法律程序中和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形式,被广泛应用。那么一旦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是否还有可能被起诉控诉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实分析。
和解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止纠纷的一种协议。
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律规定,具有合同效力。
(2)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力,双方应依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3)和解协议具有止纠纷的作用,双方当事人应遵守协议,不再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
在民事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后,假使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具体情形如下:
(1)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假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和解协议有失公平。倘使和解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提起诉讼。但是有以下几种例外情况:
(1)和解协议未获法律强制行。要是和解协议未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确认,不具有法律强制行力,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是和解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下达成,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提起诉讼。
在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假使双方达成和解,但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
以下是一个关于和解协议签署后是否还可起诉的案例:
2016年5月份,某物业公司一名电工因为加班费、年休假等争议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并未遵循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电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依据协议履行义务。最,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电工加班费、年休假等费用。
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提起诉讼。但是倘若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或是说和解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等情形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和解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熟悉法律规定确信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和解协议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但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谨对待,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履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信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在遇到相关疑惑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熟悉法律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