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公积金逾期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逾期缴存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逾期缴存的单位将被罚款,罚款金额为逾期未缴存金额的0.05%至0.1%。同时逾期缴存的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作用其信用记录。对逾期未缴存的职工,将会被追缴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还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为逾期未缴存金额的1%至5%。逾期缴存职工的单位还要承担滞纳金和违约金等费用。
逾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不被允的,受罚的单位和个人会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建议单位和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存公积金,维护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