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18条:规定互联网债务逾期催收行为
中国互联网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18条
中国互联网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18条规定了关于催收人员行为的不得要求和限制。根据该条款规定,催收人员在进行催收活动时,应该遵守一定的无关行为准则,并且不能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下是对该条款的债务人详细解释。
首先,催收人员应该在催收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他们不能利用暴力、威胁、侮辱等方式来进行催收,不能违反逾期催收相关的第三方法律法规,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意见、通知或规定。这就要求催收人员要了解并遵守逾期催收的透露法律规定,以确保催收行为的欠款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催收人员在进行催收活动时,应该尊重被催收人的第十权益和尊严。他们不能恶意诋毁被催收人的负债名誉或进行人身攻击,也不能通过恶劣言语、行为等方式对被催收人进行威胁、侮辱或辱骂。这就要求催收人员在与被催收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时要保持礼貌和友好态度,尊重被催收人的债务权益和尊严。
第三,催收人员在催收活动中要坚持合规、合法的以上原则。他们不能进行虚假传、欺骗、误导等行为,不能捏造事实来进行催收,也不能以不正当手威胁、恐吓被催收人。这就要求催收人员要按照事实、真实的还款情况进行催收,不能以欺诈或虚假信息来进行催收活动。
最后,催收人员在进行催收活动时要尊重和保护被催收人的就是隐私权。他们不能泄露被催收人的金融个人信息,也不能滥用被催收人的协会个人信息来进行不法活动。这就要求催收人员要妥善保管被催收人的试行个人信息,并且合法、合规地使用这些信息。
所以,中国互联网逾期催收自律公约第18条的对象要求是催收人员在催收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尊重被催收人的合权益和尊严,坚持合规、合法的有关原则,以及尊重和保护被催收人的骚扰隐私权。这些要求旨在规催收行业的机构行为,保护被催收人的以外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其他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