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老师不让看孩子违法吗知乎
离婚后,老师不让看孩子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具体情况需要分析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款及解释。
1.《人民婚姻法》第49条规定:“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探望权由母共同行使。一方未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妨碍对方与未成年子女的正常交往的,由被妨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根据该条款,母对未成年子女同时享有监护权和探望权,离婚后,双方仍然有权与孩子保持正常的交往和接触。因此,如果一方母未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或者妨碍对方与孩子的正常交往,被妨碍方有权向法院请求保护。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规定:“幼年的子女享有与母共同生活的权利,母都有权利并有义务照顾和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其他亲属和非亲属也有参与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与母、其他亲属、非亲属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及与母或其他抚养人一起生活的方式,由未成年人在家庭办理的有关事中,在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允的围内自行参与决定。”
根据该条款,未成年子女有权与母共同生活,并且其他亲属、非亲属也有权参与其抚养教育。母和其他亲属、非亲属应当履行相应的抚养、照顾义务,并且未成年人在家庭事务中有权参与决定。因此,如果一方母或其他亲属禁止对方与孩子进行正常交往,可能违反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3.《人民教育法》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该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老师或学校不允一方母或抚养人与孩子交往,可能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后老师不让看孩子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违反了《人民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人民教育法》等法律条款。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己与孩子的正常交往。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