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使有还款意愿就不是诈骗吗?怎样判断?
导语:在现实生活中咱们时常会听到关于借贷纠纷和诈骗罪的案件。有人认为只要借款人有还款意愿,就不构成诈骗罪。那么是不是有还款意愿真的能决定是否构成诈骗罪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大家分析这一难题。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是说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表现。由此可见,诈骗罪的核心要素包含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欺诈方法以及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在实践中即使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但假若其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是说隐瞒真相的途径借款,那么此类表现仍然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债务人借款时就有不还款的预谋,即通过欺诈手借钱,其目的是非法占有,那么此类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借款人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实行分析:
1. 借款人的还款行为:假如借款人在借款后积极还款,即使还款金额较小,也能说明其有还款意愿。相反假若借款人长时间不还款,甚至故意逃避债务那么其还款意愿可能值得怀疑。
2.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假使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还款,但仍故意不还款,那么其还款意愿可能存在疑惑。反之,假使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还款,但积极寻求应对方案,那么其还款意愿较为可信。
3. 借款人的态度:借款人在面对债务疑问时,要是积极主动地与债权人协商,承认欠款事实,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其还款意愿较为明显。反之,若是借款人采用逃避、抵的态度,那么其还款意愿可能存在疑惑。
虽然还款意愿不能绝对排除诈骗罪,但借款人具有还款意愿,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诈骗罪。以下几种情况即使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也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1. 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还款:在此类情况下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但由于客观起因无法还款,不构成诈骗罪。
2. 借款人积极协商还款:借款人在逾期还款后,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说明其有还款意愿,不构成诈骗罪。
3. 借款人承认欠款事实:借款人承认欠款事实,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说明其有还款意愿,不构成诈骗罪。
有还款意愿并非绝对排除诈骗罪但借款人的还款行为、财务状况和态度等因素,可以作为判断其是否存在还款意愿的要紧依据。在应对借贷纠纷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准确把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理判断借款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在面对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应保持冷静,充分理解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采纳合理的追讨办法。同时借款人也应诚信还款,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