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被起诉传票发到的地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初始传票是由法院直接寄送给被起诉方的。在案件立案后法院会按照被起诉方的住所或常住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实立案。一般而言要是网贷平台有明确的联系地址法院会将初始传票发送到该地址。但是要是被起诉的个人或企业不存在提供详细的住所或通信地址,或是说无法找到被起诉方所在地方的基层法院就有可能引起初始传票无法送达。
假如初始传票无法送达被起诉方,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方住所或联系地址不明确,或明确但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实公告送达。一般对于法院会选取被起诉方所在地区的主要媒体实公告,以保障公告送达的有效性。
假使公告送达后被起诉方仍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视为对被起诉方已经送达并实审查、判决。被起诉方在判决生效后有权实申请再审或是说抗诉,但是被告判决的民事被告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留意的是,按照更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对网贷平台对于,假如网贷平台作为被诉人存在躲避、拒绝接收传票等表现,法院能够通过直接在某媒介上刊登传票内容的办法实行送达。这类形式称为代为送达,可视为送达的一种形式。
无论是初始传票、公告送达抑或代为送达,法院都会尽力保障被起诉方能够接收到传票。被起诉方在收到传票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保证本人的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假若对传票上的内容有异议,能够通过诉讼程序或法律援助机构实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