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公司还款计划假若木有公章并不一定无效。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和解释:
一、《人民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在订立合同进展中当事人可以协定形式,对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按预约的形式订立的,对合同效力不产生作用。” 合同并不一定非要公章才具备法律效力。
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内容,其中包含公司的名称和章程的备案须要。但是假使未有依照公司法的须要实备案并不作用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能力。
三、《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记载在文件上的公司理应加公司印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未加公司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发生效力。”这一规定表明,在某些情况下,加公司印章是构成合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综合来看倘使公司还款计划未有公章,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依然可能具备法律效力。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证据。
比如,倘使双方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真实的意图和签署合同的事实,比如签字、交流记录、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合同有效性的证明,从而弥补公章的缺失。同时倘若其他双方(比如银行或其他相关方)确认了公司还款计划并且已经采纳了行动来实行计划,这也可作为合同有效性的证明。
倘若不存在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真实的意图和签署合同的事实合同的法律效力可能受到质疑。在此类情况下,倘若出现争议,法院有可能按照具体的案件事实,采纳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须要合同主张方提供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尽管公司还款计划木有公章,但仍有可能具备法律效力,具体取决于其他证据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合同的效力和证明能力,建议公司应尽可能遵循规定,在合同上加公章,并保留其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