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借信用卡母有义务还吗
依照人民《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法律上的债务关系主要基于合同的订立,在债务关系中依照法定义务,债务人理应依据合同的预约履行债务。这一条法律规定是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对女儿借信用卡的情况,在未有明确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是不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要按照具体情况实判断。
假如女儿在借用信用卡时与母达成了明确的书面协定,约好了还款责任和期限,那么女儿借信用卡后母具有还款义务。这是因为在此情况下,母作为债务人理应依照合同预约履行还款义务。
假若女儿借信用卡时与母不存在明确的书面预约,而母放任女儿采用信用卡并支付账单,那么母可能存在默示合同关系。依照人民《合同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请求,应该依照合同预约履行或以其履行债务的形式履行。
对家庭成员的财务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将其视为民事赡养关系。依照人民《婚姻法》第35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无法为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对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木有明确规定是不是存在对母采用信用卡的赡养义务,但一般情况下,母会更倾向于支持本人的孩子并愿意为其提供帮助。
假若女儿在借用信用卡时与母达成了明确的书面协定,那么母有还款义务;倘使未有明确的书面协定,但母放任女儿采用信用卡并支付账单,那么母可能存在默示合同关系;要是不存在合同关系,则女儿借信用卡的表现具有赡养要素,母有义务在合理围内支持女儿。但在实际情况中,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存在明确界定,为此家庭成员之间应按照具体情况实协商和解决,尊重相互的意愿和责任,达成一种互相谅解和公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