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行用卡逾期还款规定
建行行用卡逾期还款规定:
1. 逾期还款是指持卡人超过账单日未准时还清信用卡欠款的表现,建行对逾期还款选用一定的管理和处罚措。
2. 建行规定,在逾期还款的之一个月,持卡人需要支付更低还款额,更低还款额一般为欠款额的10%(具体以信用卡账单上标注为准),但更低还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元。
3. 若持卡人未按期支付更低还款额,建行将依照合同规定收取一定的逾期滞纳金,逾期滞纳金的计算办法为:逾期天数×欠款总额×万分之五。
4. 若持卡人逾期还款超过一个月,建行将选用进一步的应对措,例如:冻结账户,停止信用卡功能等。
5. 若持卡人逾期还款超过三个月或是说负债超过信用额度的30%,建行有权将持卡人列入“信用黑名单”,这将会严重作用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和借贷能力。
6. 建行提醒持卡人,假使无法准时还款,要尽早与银行实沟通,并尽量支付至少更低还款额,以避免逾期滞纳金和其他不必要的费用。
7. 若持卡人因为各种起因无法按期还款,可以向建行提出申请,需求期还款或分期还款,建行将依照个人情况实评估,并按照合同预约实行解决。
持卡人在采用建行行用卡时,要养成良好的还款惯,保证按期还款,避免逾期还款带来的不便和损失。如确实无法准时还款,要及时与银行实行沟通,寻求应对办法,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