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实人一人履行完是不是可以结案并解冻财产?
一、引言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多个被实行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当一个被实人履行完其在实依据中的义务后,是否能对其结案并解冻财产,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疑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实分析和探讨。
二、被行人履行完义务的法律依据
1. 行规定:依照我国行规定,当一个被行人履行完其在实依据中的义务后,该被实行人的实行程序即告结。但这并不作用对其他被实行人的实行程序。
2. 法律条文: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选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多个被实人中一人履行完的情况分析
1. 被实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一个被实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够对其结案。此时其他被实行人的行程序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2. 当事人达成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倘若被实人之间达成实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人民法院不予恢复实。在这类情况下,已履行完的被行人可结案。
3. 申请实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倘若被实人已履行完义务,申请实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能够对该被实人实行结案。
四、多个被行人一人履行完,是否可解冻财产?
1. 解冻条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实人履行完义务后,可申请解冻财产。但需要留意的是解冻财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实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行人已履行行和解协议;
(3)申请实行人书面同意解冻。
2. 解冻程序:被实人申请解冻财产时理应向实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法院在审查申请材料后认为合条件的,理应及时解冻财产。
3. 解冻限制:在以下情况下,被实人即使履行完义务,也不能解冻财产:
(1)被实行人用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
(2)被实人涉及刑事案件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冻财产的情况。
五、案例分析
以南新建区人民法院行局办理的一起案件为例,被行人有多人,其中一人已履行完全部债务。行法院在审查相关证据后,对该被实行人实了结案并解冻了其财产。其他被行人仍需继续履行义务。
六、结论
当一个被实行人履行完其在实依据中的义务后,可对该被实人实结案,并解冻其财产。但需关注解冻财产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在特定情况下,被行人即使履行完义务,也不能解冻财产。实行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理应严格依法审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注:本文为1500字右仅为示例实际字数可能略有出入。)
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