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和解进展中是不是可以撤销协商还款?
一、引言
行和解是应对债务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但在实行和解期间当事人是不是可以撤销协商还款一直是法律实践中的热点疑惑。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和实践案例出发对这一难题实探讨。
二、行和解概述
1. 实和解的概念
实行和解是指在实程序中申请行人和被实行人经自愿协商就债务偿还达成协议,从而结行程序的一种途径。
2. 行和解的特点
(1)自愿性: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灵活性:和解协议可依据双方实际情况实调整。
(3)结性:和解协议一旦生效行程序即告结。
三、实和解中撤销协商还款的情形
1. 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在行期间,申请实人和被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理应提交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理应结实行。”
2. 撤销协商还款的情形
(1)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实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行人能够撤销协商还款。
(2)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实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实行人可须要恢复实行程序。
(3)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实行人履行了一部分还款义务,申请行人可就未履行部分需求恢复行程序。
四、行和解中撤销协商还款的实践分析
1. 案例一:被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申请行人撤销协商还款
在某一实案件中,申请行人和被实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实行人遵循协议协定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行人在收到还款后,向法院提出撤销实申请。法院审查认为,被行人已履行还款义务同意撤销行。
2. 案例二:被实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实行人须要恢复实行程序
在另一实行案件中,申请行人和被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行人未按照协议约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行人向法院提出恢复行程序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被实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同意恢复实行程序。
五、行和解中撤销协商还款的关注事项
1. 和解协议应该提交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的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实行人理应履行还款义务,否则申请行人能够需求恢复实程序。
3. 行和解进展中,双方当事人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协定的义务。
六、结论
在实和解期间,撤销协商还款的情形主要取决于被实人是不是履行了还款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实人能够撤销协商还款;被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实人可请求恢复实程序。实行和解作为一种有效的应对债务纠纷方法双方当事人理应遵循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地履行协议协定的义务,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本文为简化版,实际篇幅可能超过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