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应对办法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它通过多种调解办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便捷、经济的纠纷应对途径。本文将重点探讨多元调解立案的条件和程序,帮助读者更好地熟悉和运用这一制度。
多元调解的立案主体包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合条件的当事人。当事人理应具备完全民事表现能力,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是说指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多元调解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纠纷:
(1)合同纠纷:包含买卖、租赁、借款、承揽、运输等各类合同纠纷;
(2)侵权纠纷:涵侵害人格权、知识产权、物权等纠纷;
(3)婚姻家庭纠纷:包含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纠纷;
(4)劳动争议:包含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纠纷;
(5)其他依法可以适用调解的纠纷。
多元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并愿意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多元调解的立案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超过100万元的纠纷,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或是说选择其他纠纷解决办法。
当事人应该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纠纷的基本情况;
(3)申请调解的请求;
(4)当事人的联系途径。
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实审查。审查内容包含:
(1)是不是合调解范围;
(2)当事人是不是具备主体资格;
(3)纠纷金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当事人是否自愿调解。
审查合格的,调解委员会予以立案。
调解委员会理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名或多名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调解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知识;
(2)熟悉调解业务;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调解程序主要涵以下几个阶:
(1)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熟悉纠纷情况;
(2)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实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协议;
(3)调解员依照当事人的意愿制定调解方案;
(4)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是说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该履行。如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行。
多元调解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在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按照上述程序申请调解。通过多元调解当事人可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减低诉讼成本,实现和谐共赢。熟悉多元调解立案的条件和程序,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运用这一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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